“十四五”湖北将新建商品住房3.5亿平方米 让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


原标题:“十四五”湖北将新建商品住房3.5亿平方米 让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

(见习记者李朝霞、通讯员王菲)11月4日获悉,省住建厅印发《湖北省城镇住房发展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提出让城镇居民住有所居,住有宜居。到2025年,我省新建商品住房累计供应面积约3.5亿平方米。

根据《规划》,“十四五”期间,全省各城市必须建立住房交易管理服务平台,全面落实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,推进新房和二手房买卖、住房租赁网签全覆盖。同时,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渠道,通过全程网办实现业务异地办理。到2025年,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预计4500亿元,新增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计3000亿元。

《规划》提出,要对公租房申请审核通过的城镇低保、低收入家庭,6个月内以提供实物房源或发放货币补贴的形式应保尽保。为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,我省将重点利用存量土地、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,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、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、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,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,或在商品房项目中适量配建筹集,落实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
在绿色低碳目标下,我省将推动绿色建筑、智能建造、智慧住宅建设,鼓励新建住宅按照健康绿色智能标准建造,引导既有住宅进行健康绿色智能改造。“十四五”末,全省城镇新建住宅须100%达绿色建筑标准,新建住宅装配式建筑比例达25%,政府投建的保障性住房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。

为提升居住品质,我省将完善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机制,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。到2025年,城镇住宅小区不同类型物业覆盖基本实现全覆盖,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60%以上;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达到30%以上。

“十三五”,我省商品住房市场平稳发展,新建3.39亿平方米,至去年末,人均居住面积46.31平方米,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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